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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気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優惠期由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包括首尾兩日) (「優惠期」) 。
  2. 本優惠適用於恒生信用卡、聯營卡、商務卡、公司卡或消費卡 (「合資格恒生信用卡」) 持卡人,惟不適用於恒生保柏卡、恒生銀聯人民幣鑽石商務卡、人民幣信用卡、美元Visa金卡、e-Shopping萬事達卡及專享卡。
  3. 客戶於優惠期內憑合資格恒生信用卡於元氣壽司(香港)有限公司(「元気」)之分店或元気網上訂購 (定義如下)單一簽賬消費金額淨值滿HKD300或以上(「元気合資格交易」) ,可獲得HKD60即時折扣優惠(「優惠1」)。優惠1 只適用於堂食、到店外賣自取及經https://order.genkisushi.com.hk或元気寿司手機應用程式之外賣自取網上訂購 (「元気網上訂購」) 。優惠1 不適用於任何經第三方外賣平台提交的訂單。
  4. 享用優惠1之元気銀會員及尊尚會員更可獲贈一張「惠顧滿HKD200或以上享9折優惠(網上訂購)」電子優惠券供下次惠顧元気網上訂購時使用(「優惠2」)。電子優惠券將於完成元気合資格交易後24小時內發送至會籍仍有效之元気銀會員或尊尚會員之會員帳戶内。會籍仍有效之會員憑電子優惠券於2025年5月31日或之前惠顧元気網上訂購於單一交易中消費滿HKD200或以上並以合資格恒生信用卡付款,即可享9折優惠。使用電子優惠券受元気規定的附加條款及細則約束。
  5. 元気合資格交易之消費金額淨值,以堂食之原價加一服務費前(如適用),及使用「元気の賞分」前之單一發票淨總額計算。
  6. 外賣盒/外賣餐具收費(如適用)均不適用於計算上述任何元気合資格交易金額之內。
  7. 如欲經堂食或到店外賣自取享用優惠1(如適用者,亦包括優惠2),客戶須於結賬前表明享用優惠並: a.出示合資格恒生信用卡之實體卡並以該信用卡完成付款;或b.出示於元気會員帳戶內已綁定之合資格恒生信用卡並以該信用卡之付款二維碼完成付款。優惠不適用於堂食或到店外賣自取經所有以電子錢包或第三方支付程式或平台付款的合資格恒生信用卡簽賬 (包括但不限於Payme、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Tap & Go, Union Pay App, WeChat Pay及Alipay HK)。
  8. 如欲經元気網上訂購享用優惠1(如適用者,亦包括優惠2),客戶須在付款前於結賬頁面:a.輸入合資格恒生信用卡資料並以該信用卡完成付款;或 b.選擇於元気會員帳戶內已綁定之合資格恒生信用卡並完成付款。優惠不適用於元気網上訂購以合資格恒生信用卡經銀聯、Apply Pay或Google Pay™付款之訂單。
  9. 元気銀會員及尊尚會員可於同一交易中享用優惠並使用「元気の賞分」,亦可憑其後的發票淨總額獲取「元気の賞分」。
  10. 每位客戶於優惠期內的每筆元気合資格交易只可享優惠1次。享受任何優惠時恕不接受合拼或分拆賬單。
  11. 除特別列明外,優惠不得轉讓,不設找贖,並不可兌換現金、其他貨品或折扣,或與其他優惠(「enJoy卡簽賬優惠」除外)、折扣、優惠券、美心餐飲禮券(yuu美心優惠券除外) 或元気寿司現金禮券同時使用。
  12. 優惠期內以合資格恒生信用卡簽賬時該信用卡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優惠,並須依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 )及元気之最終決定權而定。如有任何爭議,以恒生及元気之紀錄為準。
  13. 優惠名額有限,建議客戶可於付款前向元気確認尚餘的優惠名額。優惠將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提供給客戶,額滿即止。
  14. 使用元気網上訂購須受元気規定的附加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 https://order.genkisushi.com.hk/terms-of-use。
  15. 恒生及元気保留隨時暫停、修改或終止優惠及不時修改優惠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恕不另行通知。
  16. 如有任何爭議,恒生及元気保留最終決定權。
  17.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8.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19. 除客戶、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及元気(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0.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文義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期由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7月2日(包括首尾兩日)(「優惠期」)。元気優惠期由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包括首尾兩日) 。推廣只適用於商戶香港分店。
  2. 優惠只適用於恒生信用卡、聯營卡、商務卡、公司卡或消費卡 (「合資格信用卡」) 持卡人,惟不適用於恒生保柏卡、恒生銀聯人民幣鑽石商務卡、人民幣信用卡、美元Visa金卡、e-Shopping萬事達卡及專享卡。
  3.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期內,每位客戶的每筆元気合資格交易(各項定義如下)只可享各優惠1次。任何優惠均不接受合拼或分拆賬單。外賣盒/外賣餐具收費(如適用)均不適用於計算任何合資格交易金額之內。
  4. 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客戶可於付款前向元気(如適用)確認尚餘的優惠名額。
  5. 除特別列明外,所有優惠(定義如下)不得轉讓,不設找贖,並不可兌換現金、其他產品/食品或折扣,或與其他推廣優惠(「enJoy卡簽賬優惠」除外)、折扣(包括但不限於恒生enJoy卡全年9折優惠)、優惠產品/菜式/套餐、會員優惠/貴賓卡/貴賓積分計劃、禮券、現金券、優惠券(yuu美心優惠券除外)、八達通日日賞計劃、獎賞優惠卡及員工8折優惠同時使用。
  6. 優惠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簽賬時該信用卡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優惠,並須依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 )及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及元氣壽司(香港)有限公司(「商戶」)之最終決定權而定。如有任何爭議,以恒生及商戶之紀錄為準。
  7. 優惠所涉及之產品、服務及資訊均由商戶直接售賣及提供給客戶,因此,任何相關產品、服務及資訊的責任亦由商戶全權負責。優惠須受此條款及細則及商戶的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恒生及商戶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優惠及不時更改其條款及細則,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恒生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8. 除客戶、商戶及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9.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0.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11.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文義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